關于廣西合浦興園投資有限公司2020年1至7月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條、二十條規定,我局對廣西合浦興園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園公司)2020年1月至7月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情況進行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興園公司是由合浦縣工信局獨資的國有企業。該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成立,注冊資本為3000萬元。主要負責北部灣(合浦)林產循環經濟產業園基礎設施項目投資,以及相關倉儲、物流服務等工作。內設立行政部、規劃建設部和招商服務部等3個職能部門。截至2020年7月共聘用工作人員10人,均安排在林產現場管理辦公室工作。
二、審計目標
通過對興園公司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情況進行審計,同時對相關項目進行延伸審計調查。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及建議,促進了該公司項目資金的使用得到規范、有效運行。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經審計,發現興園公司存在以下四個問題:
(一)項目資金未及時支付使用
經查,該公司實施的北部灣(合浦)林產循環經濟產業園凈水廠二期擋土墻工程項目已于2019年12月簽訂施工合同,資金為1985379.10元,施工期共75天。截至審計結束,該資金未及時撥付使用。
(二)項目概算資金未按實際情況編制
經查,該公司在實施北部灣(合浦)林產循環經濟產業園污水處理廠(一期)及配套管網工程和北部灣(合浦)林產循環經濟產業園供水工程配水管網(一期)工程項目期間,按相關規定編制的概算資金中的其他費用602.82萬元,截至審計時從未向縣政府請求撥付使用,造成項目資金存在閑置,其中污水(一期)工程其他費用377.96萬元,供水工程配水管網(一期)工程224.86萬元。
(三)竣工項目未及時辦理竣工財務決算
經查,該公司實施的北部灣(合浦)林產循環經濟產業園配套道路(一期)工程—縱四路項目于2019年12月31日完成政府投資審計。截至2020年8月底止,該項目未按有關規定辦理竣工財務決算。
(四)對投資較大、國計民生項目應實行跟蹤審計
經查,該公司實施的北部灣(合浦)林產循環經濟產業園供水(一期)工程項目6479.53萬元未安排相關部門進行跟蹤審計。
四、審計處理意見及建議
合浦縣審計局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對審計發現問題提出了審計建議:建議該公司嚴格執行財政資金使用管理辦法,項目資金使用應按相關規定及時撥付與使用。建設項目存在不需支付使用的費用,應報審批有關部門批準后,予以調整,讓國有資金能得到有效使用。建設項目全部竣工后應編制竣工財務總決算。對投資較大或者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建設項目應安排相關單位或人員實行全程監督、跟蹤審計。
五、被審計單位整改情況
具體整改情況,由興園公司依法向社會公告。